分期付款(延期付款)对象
大学(院)在校生中符合以下申请资格条件者
申请对象 | 提交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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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期付款申请期期间及申请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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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请期间
- 每学期开始前在网站上另行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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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请方法
- 附上提交文件直接在学士系统上申请
可分期付款(延期付款)次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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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分期付款
- 分4次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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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延期缴纳
- 分2次缴纳
分期缴纳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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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分期缴纳
- 应缴1/4 学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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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延期缴纳
- 第一次学费金额的1/3以上,第二次剩余金额
分期缴纳(延期付款)注意事项
- 分期缴纳(延期缴纳)申请人未在第一次期限内缴纳的,不属于分期缴纳(延期缴纳)对象,需在追加登记期间全额缴纳学费。
- 分期缴纳(延期缴纳)申请者想要休学时,需要交完学费才能休学
- 分期付款(延期付款)对象不能用信用卡收款